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jié)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一、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
二、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jīng)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tài),以及保障持續(xù)安全狀態(tài)的能力。
三、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是12339。這條熱線是由國家安全部設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
公民和組織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jù);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xié)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xié)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主要目標是提高全民對國家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的認識,推廣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增強公眾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良好氛圍。
廣泛宣傳國家安全意識和法律法規(guī),能夠鼓勵公眾參與到國家安全建設中來,增強國民的自我保護和防范能力。宣傳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能夠推動法制化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法制觀念和法治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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